红白理事会工作职责集合3篇
第1篇: 红白理事会工作职责
婚事职责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丧事职责
1、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协助镇、村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戴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红白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积极向村民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村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三、理事会必须由村支书或村主任任主任,配合业务上级做好理丧员培训工作,对不执行文明殡葬规定,搞大操大办的理丧员,一律清除出红白理事会组织,不得参与村居民的红白事活动。
四、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村民的喜事、丧事操办做好服务。
1、喜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爱心”婚礼等,反对盲目攀比、豪华奢靡婚礼等。
2、村民在迎亲娶亲时,杜绝雇佣豪华车辆、大型乐队等不良现象。
3、丧葬提倡进本村公墓,无坟头,采取植树、种植花草等方式建造绿色坟墓。
4、婚丧时,提倡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大摆宴席的良好风气,严禁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
5、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提倡播放音乐、鞠躬、默哀、佩戴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仪式。
五、理事会实行主任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主任及成员依照本规定组织实施。
六、理事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七、理事会成员加强自我约束,认真按上级有关规定办事,提高服务质量。
第2篇: 红白理事会工作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的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若干人。
第四条,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义务植树,联欢会等,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节俭。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能举债办婚事。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要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协助乡镇,村抓好本村的殡葬工作。
2、操办丧事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不准动用公车办丧事。
3、坟墓必须建在本村统一规划的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乱埋。
4、丧事规模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宜小不宜大。
第四章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八条,各村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九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纪律
第十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第十一条,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
第十二条,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
第十三条,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第3篇: 红白理事会工作职责
为了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农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成立村级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二条 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三条 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本村的殡葬管理工作。
2、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第四条 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五条 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条 村民不按照规定执行的,村委会、理事会取消一切免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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