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什么时间开始三篇

时间:2021-06-13 来源:热门资讯 点击:

在我们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有很多零碎零碎的时间,比如等车、排队吃饭、走路、睡觉前、起床后等等。这样的时间叫做零碎时间。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什么时间开始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一】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什么时间开始

  为扎实做好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根据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脱贫攻坚大局,精准核实存量危房,完善评议公示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行危房加固改造,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

  (二)基本原则

  1、经济实用。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好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节约用地。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使新建的住房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老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其他空闲地进行建设。

  3、整合资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灾后重建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等,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

  4、自愿自主。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

  5、公平公正。各级要切实规范操作程序,及时公开扶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目标任务

  20__年全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575户,其中蛇形山镇150户、水洞底镇173户、万宝镇55户、杉山镇70户、石井镇82户、双江乡35户、大科街道2户、黄泥塘街道8户。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是已录入全国危房信息系统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困农户。

  (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为:

  1、分散供养五保户新建房屋的每户补助30000--40000元;帮建、搭建、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10000--20000元,补助金额不超过建房成本。

  2、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对象除外)新建房屋的每户补助20000--26000元;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10000--16000元。

  2、低保户、贫困残疾人等特困家庭新建房屋的每户补助10000--20000元;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6000--10000元。

  拥有私人汽车的、经商办企业的、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一户多宅的、违规建房的或建筑面积严重超标的危房改造对象,不得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__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发放制度,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者变相使用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由乡(镇)村统建的,补助资金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再由乡财政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要明确专人专帐管理。区危改办应帮扶对象现场核查比例不低于50%。区危改办要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实施修缮加固。对确需拆旧建新的五保户,可由乡镇或者村统一规划、集中建设。鼓励通过加固改造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

  (二)严格控制改造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符合基本建设要求,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要严格控制建房面积:1人户35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18平方米,对于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可以适当增加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性房屋面积20—30平方米。坚持“先批后建、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帮扶对象必须同乡镇政府签订危改协议,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等内容;未履行承诺的要追回补助资金。

  (三)精准核定困难农户存量危房。各乡镇要认真开展排查,将原已将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非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的危房户数及有关信息删除,确保危房存量均为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相关规定。加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包括残疾孤儿)、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存量危房信息录入核查工作。加强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和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改造一户危房、完善一户档案,注销一户存量危房。凡未在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进行“十三五”标记或“建档立卡贫困户”标记的农户,原则上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四)强化风貌管理和技术服务。各地要规范农村建房,加强新建农房风貌管理,使改造后的农房体现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并在一定范围内保持协调统一的建筑风格。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应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区、乡两级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技术指导;乡镇建设办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帮扶对象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五)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做到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及档案管理情况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20__年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完善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相关内容。20__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扎实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无房户的核定、统计工作,逐村鉴定危房,核查无房户,逐户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规范程序、确定对象。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初审、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的基本程序确定帮扶对象,对评议、审核、审批结果逐级进行公示,并拍照存档。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公开栏公示。乡镇(街道)要组织与已核定帮扶对象签订建房协议,明确具体建房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在20__年6月10日前将危改帮扶对象落实到户,10月底前全面完成危改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四)监督检查、综合验收。各乡镇(街道)要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月20日前将工程进度情况报区危改办,11月20日前,上报年度总结材料。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中旬对各乡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危改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区城乡综合管理局承担牵头具体工作,区直相关部门要服务全区脱贫攻坚大局,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积极推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危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区财政部门要将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各乡镇(街道)要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自然灾害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等项目和资金有机结合,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考核追责。农村危房改造是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纳入乡镇(街道)、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及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区绩效办,在工程实施期间开展专项督查,年底组织专项考核。区危改办要加强检查指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违规施工、监管不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继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以强化责心、提高落实力活动为契机,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及时宣传报道危改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二】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什么时间开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现就吴堡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继续通过对全县所有农户住房安全进行“回头看”,实现贫困户和有住房安全问题农户住房安全鉴定全覆盖,精准落实危房改造政策,加大危房改造后旧房拆除力度,全面保障农户住房安全。

  二、工作计划

  (一)住房安全“回头看”和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2021年3月初-2021年5月上旬)。

  对于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要充分发挥“四支队伍”的作用,对已脱贫、未脱贫和一般农户的住房安全进行“回头看”,镇村核查发现疑似危房的,由县住建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认,并建立台账;对于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工作,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9〕1271号)要求,住建局逐户核查历年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实施危房改造后旧房拆除工作,并建立核查台账。

  (二)项目实施(2021年5月上旬-2021年10月下旬)。

  对技术专家鉴定为C级和D级的危旧房屋由各镇(办事处)组织进行危房改造,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工作,要因地制宜,在核查中发现未拆除旧房的,要立查立改,原则上必须拆除,对不能拆除旧房的做出说明并进行封堵,严禁使用。对2021年新增的D级危房改造户,要求改造一户,拆除一户,全面保障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住房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精准管理。严格执行先确定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及时建立台账,做到开工一户、建档一户、完善一户,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程序完整规范。

  (二)强化资金筹措。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配套资金到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严格执行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和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严格建设标准。要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D级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在40-6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不低于13平米、不高于18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积。C级危房可因地制宜开展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的重点应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

  (四)强化质量管理。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建立质量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巡查,在加固技术、地基基础、抗震措施、主体结构等关键节点上及时开展技术检査,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农户自建的,要将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县住建局、各镇和有关街道办事处要指导建设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明确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五)严格安全评定。由县住建局牵头,县扶贫办、各镇(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参与,组织建设方开展房屋安全性评定,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但必须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

  (六)加强拆除旧房信息监管。各镇、宋家川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坚持核查一户、整改一户、标注一户,同时要加强对危房D级实施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数据监管,并将拆除旧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县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作风治理。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要持续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治理,重点围绕贪污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群众强烈反感、对象认定不准、资金管理不规范以及危房改造质量不达标等5方面问题,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检查。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要通过展板、横幅、明白卡、服务电话等多种途径,做好危房改造政策宣传,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抓好各级反馈问题整改。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薄弱环节,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统筹抓好问题整改,及时更新“三清单一台账”,逐项对账消号,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各项长效机制。同时集中解决好贫困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各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提升。

  (四)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制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篇三】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什么时间开始

  为了顺利推进我镇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部署,以及《__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现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和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努力改善我镇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我镇经济建设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创建文明生态村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对于整村推进的村庄,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坚持农民自主、自愿,要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节能、节地、卫生、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我镇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促进危改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成立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公室),由__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实施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四、目标任务

  2021年县下达我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00户(含分散户、五保户30户,生态核心区任务30户)。

  五、资金筹措与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扶助为辅,并着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通过制定贴息、担保、小额信贷等惠农政策措施,为农户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提供资金保证。

  申请危房改造农户须将危房改造自筹资金存入本人银行卡并将卡上交镇危改办。

  镇危改办指定专人负责危房改造资金收缴登记与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各项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必须经危房改造农户确认和镇长签字后确认后方可拨付。

  六、补助对象、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2021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为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和其它贫困农户,解决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所有补助对象须有县建设主管部门(危改办)确认的《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书》。

  (二)建设标准

  在满足最基本的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合理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新建的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翻建、新建的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及群众的自筹资金情况适当调整,五保户重建原则上控制在30平方米以下。

  (三)补助标准

  2021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

  1、房屋建筑40000元/户;

  2、属于生态核心区的危改户另外每户补助10000元;

  3、场地平整1000元/户;

  4、房屋设计费200元/户;

  5、房屋监理费1000元/户;

  (四)整村推进改造中不需要拆除只维修的房屋,每户补助30000元;

  (五)中央、省级补助资金

  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及标准下达,由县危改另行安排。

  七、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工作步骤

  (一)改造方式

  综合我镇实际情况,2021年,我镇实施危房改造以分散户为主,整村推进为辅。

  (二)工作步骤

  1、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危房农户情况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

  2、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危房改造农户的相关材料审核、缴纳农户自筹资金并上报县危改办。

  3、2021年6月初开始开工建设,11月中旬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八、职责分工

  为确保今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改造顺利完成,实行单位任务责任制。具体分工如下:

  (一)镇危改办职责:

  1、制定镇危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危改日常工作;

  3、认真做好改造农户信息的整理、录入及归档工作;

  4、强化资金监管,做好资金的申领、拨付、审核工作。

  (二)村委会职责

  1、宣传发动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2、负责做好危房信息材料的收集工作;

  3、统筹协调施工期间水、电、路等危改相关问题。

  (三)驻村工作组、农经、民政、残联等部门工作职责

  1、协助镇危改办做好各项危改工作。

  2、协助配合村委会做好各项危改工作。

  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镇的危房改造工作,镇各驻片区工作组所有成员以及村委会所有人员要经常进入各片区的危房改造村庄进行督办危房改造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工程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危房改造工程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我镇的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什么时间开始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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